中繼幫浦啟動方式

中繼幫浦啟動方式為何?供2種不同設備使用有不同答案

自從我寫了一篇介紹中繼幫浦的文章後,很多人就有再詢問中繼幫浦啟動方式的問題,包含它的控制盤應常時保持在手動啟動還是自動啟動?不過這個問題得看是哪個消防安全設備的中繼幫浦才能回答,本篇文章會詳細說明關於中繼幫浦幾個常見的啟動問題

中繼幫浦之設置時機

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以下簡稱設置標準)中,只有第183條有提到中繼幫浦的設置時機,但其實消防署解釋令還有提到,當設置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時也有可能需要設置中繼幫浦

設置連結送水管

設置標準第183條有明文規定「建築物高度超過60公尺者,連結送水管應採用濕式,其中繼幫浦,依下列規定設置

當建築物符合設置標準第26條連結送水管的應設條件,而且建築物的高度超過60公尺時,就必須設置中繼幫浦。有關中繼幫浦的功能、設置位置、構造等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文章

延伸學習:中繼幫浦有什麼用?法規只有一條但卻讓你無法理解的消防設備

設置水系統滅火設備

消防署85年11月15日台內消字第8584181號解釋令提案7有提到:
高層建築物設置之室內消防栓設備及自動撒水設備,應如何設置中繼幫浦?
決議:
室內消防栓設備及自動撒水設備,其幫浦(一次幫浦)全閉揚程在170公尺以上時,應設中繼幫浦使串聯運轉,且一次幫浦之全揚程,在中繼幫浦處,應有10公尺以上之揚程


從這個解釋令可以得知,不是只有連結送水管才要設置中繼幫浦。為了讓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的水可以送到較高樓層、確保出水壓力,也會需要設置中繼幫浦

當然,我們可以在地下層設置一個性能非常好的消防幫浦,它的出水壓力足夠讓水送到最高的樓層,但這個幫浦的出水壓力就會很大,一般的配管、閥件可能會無法承受這麼高的壓力而損壞。因此解釋令要求設置中繼幫浦的用意,其實就是在適度限制幫浦規格

不過現在也有不少高層建築物會採用性能設計的方式,選用能耐壓較高的配管、閥件,直接在地下層配置性能較好的消防幫浦,這樣就可以不用另外再設置中繼幫浦、中繼水箱等構件

中繼幫浦之啟動方式

如果有人問你中繼幫浦的啟動方式為何?你得先確認他問的是哪個消防安全設備的中繼幫浦。先說結論,供連結送水管使用的中繼幫浦必須手動啟動,而供水系統滅火設備使用的中繼幫浦必須自動啟動

連結送水管之中繼幫浦

設置標準第183條有規定「於送水口附近設手動啟動裝置及紅色啟動表示燈。但設有能由防災中心遙控啟動,且送水口與防災中心間設有通話裝置者,得免設

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15章「連結送水管設備」的外觀試驗部分,也有將啟動裝置分為「直接操作部」和「遠隔操作部」。他們的設置場所分別為:

  • 直接操作部:可直接操作之啟動裝置應設置在該電動機之控制盤
  • 遠隔操作部:可做遠隔操作之啟動裝置,應設置在送水口附近或防災中心

直接操作部就是一般消防幫浦的控制盤上會有的手動啟動按鈕,如下圖中間上面的「運轉」鈕。中繼幫浦也會有一個控制盤,上面就會有這個按鈕,我們可以到中繼層按下這個按鈕來啟動中繼幫浦

中繼幫浦啟動方式

遠隔操作部就是設置標準第183條規定要在送水口附近設置的手動啟動裝置。如下圖消防送水口右邊的操作箱中,裡面有「ON」、「OFF」鈕,我們可以在地面層的送水口位置,按這些鈕來遠端啟動、關閉中繼幫浦

中繼幫浦啟動方式

無論是直接操作部或是遠隔操作部,都屬於手動啟動,也就是必須由人按下按鈕才會啟動。因此連結送水管的中繼幫浦,它的控制盤上的「手動/自動切換開關」必須常時保持在手動的位置才對!


連結送水管的中繼幫浦可以自動啟動嗎?答案是不行!

消防署102年10月9日內授消字第1020824998號解釋令提案2有提到:
設置標準第183條第3款有關連結送水管中繼幫浦是否須採自動啟動功能?
決 議:
中繼幫浦之啟動方式,基於連結送水管係供消防搶救使用,消防人員使用連結送水管及啟動其中繼幫浦之時機,仍以手動啟動為之,故消防機關審查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時,仍依上開設置標準規定辦理

水系統滅火設備之中繼幫浦

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等水系統滅火設備的中繼幫浦則必須自動啟動,而控制盤上的「手動/自動切換開關」也必須常時保持在自動的位置

水系統滅火設備的中繼幫浦主要是為了將水送到高樓層,讓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等滅火設備都能夠達到足夠的壓力。而這些設備的消防幫浦都是自動啟動的,中繼幫浦當然就也要自動啟動

不過為了避免自動啟動故障,有些建築物會另外設置一個手動啟動開關,供人員手動開啟水系統滅火設備的中繼幫浦。例如下面這個就是在地面層設置的「中繼撒水幫浦啟動開關

中繼幫浦啟動方式
中繼幫浦啟動方式

總結

中繼幫浦是用來將水送到高樓層的位置,它的啟動方式會因為供不同設備使用而有不同。若是供連結送水管使用則須「手動啟動」,控制盤常時保持在「手動」位置。而若是供水系統滅火設備使用則須「自動啟動」,控制盤常時保持在「自動」位置。這兩者一定要區分開來,中繼幫浦才不會無法動作或誤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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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法條

在〈中繼幫浦啟動方式為何?供2種不同設備使用有不同答案〉中有 4 則留言

  1. 撕中保

    請教
    連結送水管以外的中繼幫浦,其自動啟動的機制是消防隊開始由送水口開始送水,或是幫浦開始啟動了?

    1. 水系統滅火設備的中繼幫浦是用於將地下層的消防幫浦打上來的水繼續往高樓層送,所以只要自動撒水設備或室內消防栓啟動、消防幫浦動作,中繼幫浦應該就要啟動,跟消防隊送水無關

  2. 請問連結”出”水口有無減壓的壓力標準呢?
    依照射水的行為會產生反作用力的前提下,應該是需要訂定減壓的壓力標準
    但現行法令僅針對於最高處的測試出水口應有6kgf/cm2的最低壓力標準

    1. 台灣確實沒有減壓相關的規定。不過如果要討論射水時的反作用力,那是要看瞄子的出水壓力,而不是出水口的壓力。因為從出水口到瞄子中間還會有水帶,水帶有摩擦損失會降低瞄子的出水壓力,使用的水帶愈多、摩擦損失就愈大

      而瞄子的出水壓力是多少也取決於我們從送水口送入的壓力(送水設計壓力),我們從送水口送入壓力後,經過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帶摩擦損失,最後才是瞄子的出水壓力

      因此如果要避免出水壓力過大,關鍵是送水設計壓力不能太大,也就是說我們不能為了想將水送到更高的樓層,就將非常大的壓力往送水口送。一方面是因為配管、閥件的耐壓沒有這麼高,另一方面是消防隊的消防車也沒辦法送出這麼大的壓力

      因此日本東京消防廳的技術基準就有規定,送水設計壓力的上限值是1.6 MPa (16 kgf/cm2)。台灣雖然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依照第181條規定,配管要符合CNS標準規定的強度,而台灣使用的配管、閥件的耐壓,大多上限值也是16~22 kgf/cm2

      所以原則上可以將送水設計壓力的上限設定為16 kgf/cm2,在扣掉落差、配管摩擦損失、水帶摩擦損失後才是最後的瞄子出水壓力,在計算時是要整體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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