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升遷

2022最新!消防升遷制度大變革,別讓你的權益受損了

最後更新日期: 2022-10-29

最近常常有朋友寫信來跟我討論消防升遷制度的問題,大多都是現職隊員想升到科員、分隊長或組員的職務,不過我發現許多人對於升遷制度都不太瞭解,要達到哪些條件、符合哪些資格都不清楚

正好消防署在110年12月28日時公布了最新的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分發作業規定,這個規定讓消防升遷制度有了重大變革!今天我就從修法前的舊制開始說明,再介紹修法後的新制會怎麼運作,最後提出我認為新制上路後可能會有的影響

延伸閱讀:
2022最新!你要的火災學重點都在這裡(再不看就晚了)
消防特考申論題怎麼寫?身為考生一定要知道的3個重點

官等、官階與職等

在開始介紹升遷制度前,我們要先瞭解一些官等、官階、職等的基本概念。消防人員是公務人員,必須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來任用官等、職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5條有提到:

  1.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
  2. 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3. 職等分第一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4.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但是消防人員目前的人事制度是準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這個條例的第5條又有區分一套官階、官等:

  • 官階:特階一階二階三階四階
  • 官等:警監警正警佐

這兩套系統之間的轉換可以參考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的附表二「警察人員與一般行政人員及技術人員相互轉任官等官階(職等)及相當俸級之俸額俸點換敘對照表

消防升遷

每一個職稱都會有一個區間的職務列等。以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職務陞遷序列表為例,常見的幾個職稱對應的職務列等為:

  • 分隊長: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至三階
  • 科員、課員: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至三階
  • 小隊長:警佐二階至警正四階
  • 隊員:警佐三階至一階或警正四階

隊員、小隊長的最高職務列等是警正四階,分隊長、科員、課員的最高職務列等則是可以到警正三階。不過最高職務列等警正三階的職稱會依各縣市消防局而不同,有些縣市的組員督察員副中隊長也是最高職務列等警正三階

派任職位時必須看你目前的銓審列等,也就是說如果你是警正四階,你可以被派為隊員、小隊長、科員、課員、分隊長。但如果你是警佐二階,你就只能被派為隊員或小隊長

修法前舊制

法源依據

消防人員的任官是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的規定:

警察官之任官資格如左:
一、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二、曾任警察官,經依法升官等任用者。
三、本條例施行前曾任警察官,依法銓敘合格者。

警察官之任用,除具備前項各款資格之一外,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四階以下,應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第一款中「 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是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2條規定:

  • 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警正一階任官資格。
  • 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警正三階任官資格。
  •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警正四階任官資格。
  • 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警佐三階任官資格。
  • 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警佐四階任官資格

考過四等特考是警佐三階、考過三等特考是警正四階,無論內軌或外軌都一樣

不過重點是在第二款「 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前面有提到,職務列等最高警正三階的職位是分隊長、科員、課員等,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要升到這三種職位必須要警大畢業或受訓合格,也就是警大畢(結)業

阻礙升遷關鍵

現職隊員通過三等特考後會先分發(修法後稱為「分配」),到新的機關佔缺受訓,也就是去警大參加10個月的教育訓練,然後再回分發的機關,接受2個月的實務訓練(1個月為實習階段,其餘時間為試辦階段)

許多人會認為只要考過三等特考、受訓回來就有升分隊長、科員、課員等的資格,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因為在分發時會看你有沒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如果沒有就不具有任用職務列等最高警正三階職位的資格,不能佔分隊長、科員、課員等的缺,只能佔職務列等最高警正四階的職位,也就是隊員、小隊長的缺去受訓

考試錄取+訓練合格就被稱為考試及格,接著機關就會任用。這裡的任用可以想成是實習生轉正的概念,所以當初佔缺時如果是隊員、小隊長,在任用時也還會是隊員、小隊長。任用時擔任什麼職位只會看在分發當下佔到什麼缺,分發當下如果沒有佔分隊長、科員、課員的資格,任用時就不能擔任這些職位

警大畢(結)業資格

網路上可以找到有人分享錄取兩次三等特考才順利升遷的心得文章

這是因為他第一次三等特考錄取後,分發時不具有「警大畢(結)業」的條件,所以只能佔隊員缺去警大受訓。而受訓完畢後他就達成警大(結)業的條件了,所以第二次三等特考錄取後,分發時就能佔分隊長、科員、課員的缺。畫成時間軸應該會讓你更好理解

消防升遷

要達到「警大畢(結)業」這個條件其實不限考三等特考,如果你的年資、積分足夠可以考二技消佐班,考過後也會去警大受訓。如果你的年資、積分不夠也可以去讀警大研究所,畢業後也會拿到警大的畢業證書。不論用哪種管道,只要有在警大受訓然後畢(結)業都可以,不一定要考兩次三等特考

修法後新制

修法重點

新修正的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分發作業規定讓消防升遷制度有了重大的改變,新規定在「三等特考錄取、未具警大畢業資格之現職人員」的部分新增最後一句前項人員經實務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由實務訓練機關以分隊長同一陞遷序列職務任用

消防升遷

這是新制的關鍵,以後現職隊員考過三等特考後會先分配,到新的機關佔缺受訓(佔隊員缺),然後會去警大受訓+機關實務訓練,結束後機關就必須以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任用

也就是以後考一次三等就可以派「分隊長同一序列」的職務了,分配當下沒有「警大畢(結)業」也沒關係,因為考過三等特考後會去警大受訓,受訓完就有警大訓練合格了,就可以派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機關也必須要派

分隊長同一陞遷序列職務

分隊長同一陞遷序列的職務有哪些就要看你所在機關的陞遷序列表

桃園市消防局是將督察員科員組員分隊長列為同一序列,所以考過三等特考、實務訓練及格回來後,機關就必須派這幾個職務

消防升遷

新北市消防局的陞遷序列表是將副中隊長分隊長科員組員列為同一序列

消防升遷

臺北市消防局的陞遷序列表是將分隊長組員列為同一序列

消防升遷

臺中市消防局的陞遷序列表是將督察員分隊長科員組員、技士列為同一序列

消防升遷

花蓮縣消防局的陞遷序列表是將科員分隊長列為同一序列

消防升遷

新制不溯及既往

消防署110年12月28日內授消字第1100826826號函上有提到修正辦法自即日生效,所以新制是不溯及既往的,也就是今年考過三等特考的人才會實務訓練結束,回來後直接派「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以前考過的都還是要按照舊制

所以無論你的年資、積分多少,如果你想擔任分隊長同一序列的職務,只要今年三等特考錄取、實務訓練合格就會直接派了

分隊長同一序列升遷條件總結

總結來說,要升到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必須滿足2個條件:

  1. 銓敘列等:達到警佐一階以上
  2. 警大畢(結)業

理論上」來說警佐一階就有資格派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但因為目前各縣市消防局有資格升到這些職務的人都太多了,所以「實際上」大家都會把銓敘列等的條件改成警正四階。下面我幫你彙整達成2個條件的方法

銓敘列等達警正四階以上方法:

  1. 考三等特考
  2. 按照年資升到警佐一階後考升官等考試
  3. 按照年資升到警佐一階後參加佐升正訓練

警大畢(結)業方法:

  1. 考三等特考
  2. 考消佐班
  3. 考警大二技
  4. 考警大研究所

你可以按照你的狀況自由搭配上面這些方法,唯一要注意的是消佐班(第2類)僅限有通過「三等」或「升官等」的人才能報名,只有參加佐升正訓練的人不能考消佐班(第2類)。因此我會建議:

  • 資淺的人:直接考三等特考
  • 資深的人:升官等+消佐班

想參加跨縣市統調者建議參加升官等考試

有不少人報考三等特考不是因為想升遷,而是想參加跨縣市統調。依照消防署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附表,考試或學歷的評比項目中「三等特考及格」就足足比「 四等特考及格 」多了2分!所以很多人都會想從這裡爭取分數

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

但如果只想取得統調分數,我會建議直接考升官等考試。從評分標準表來看,通過升官等考試就是「相當三等特考之考試及格」,跟考過三等特考、有碩士學位一樣都是得5分

再加上如果你現在去考三等特考,通過後就一定要重新分配,可能就會調離你原本所在的縣市。分配後還要去警大受訓+實務訓練,結束後就一定會派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不想升也不行!

假設你考過三等特考後被派分隊長職務,想要回到隊員職務目前只能用自願降調的方式,不過這也要看機關要不要讓你降調

結論

以上介紹了消防升遷制度的新舊差異,不過要提醒你的是,各縣市消防局的升遷制度、行政流程還是差異蠻大的,所以建議你一定要詢問自己機關的人事單位,我只是就消防署公布的新規定來解釋而已,而且也要繼續看消防署、各縣市消防局有沒有更細節的規定。祝福你在消防生涯中能順利擔任想要的職務

延伸閱讀:
三等特考消防化學怎麼讀 ?從這 4 個方向準備能讓你得到更高分
消防考試選擇題該怎麼準備?選擇題拿到這個分數你才有機會考上
公共危險物品法規太多背不完?看完這篇文章就能知道考試重點都在哪裡
為什麼寫考古題非常重要? 消防特考考古題 隱藏了哪些考試秘密?

W消防解密」是一個幫助想成為消防員的人通過消防特考的部落格。歡迎填寫表單訂閱我的部落格,領取免費的「消防考試作弊書單」,有新的內容時也會第一時間通知你喔!

在〈2022最新!消防升遷制度大變革,別讓你的權益受損了〉中有 16 則留言

  1. 張詠翔

    學長,想請問如果考過升官等且有警大研究所學歷,是否會派官?也就是科員同等的序列

    1. 這樣確實有取得升遷資格,不過這種方式通常都會是走消防局的內陞制度,會不會派就要看機關有沒有開缺。有些消防局會等三等特考通過的人都派完後,再看還有沒有剩下的缺給內陞的人,如果沒有缺就不會派

  2. 你好,想請問消防警佐如果終生都不考試,有辦法升警正嗎

    1. 要考過升官等考試才能從警佐一階升到警正四階。如果不想參加考試,可以考慮去參加佐升正訓練

    2. 學長您好,想請問:
      新制通過後,假設112年考過三等考試,是否可以選擇放棄訓練,單純只提高俸點

      1. 按照考選部公告的應考須知「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三等特考錄取後要完成訓練才算完成考試程序,所以如果沒有參加訓練的話,就不會取得三等特考通過的資格,也就沒辦法提高俸點

  3. 鄭旭成

    你好,請問考過三等 並且順利警大(結)畢業,算是有警大(學士)學歷嗎

    1. 沒有,考過三等是去「受訓」,訓練完只會有「結訓證書」

      目前只有警大四年制、二年制、研究所畢業會有「畢業證書」

  4. 請問學長外軌四等考進去後(有大學學歷),需要下單位多久才能可考內軌三等呢?

    1. 根據三等特考的「應考資格表」,要通過四等特考滿三年才能再考三等特考

  5. 想請教依據110年12月28日函頒修正的分配作業規定,分配後受訓可以分隊長序列任用,但官職分立,考試錄取者符合擬任用職務資格,不當然有派令特定職務之結果。實務上會有辦法三等考試錄取者都能派任分隊長嗎?

    1. 新的作業規定是,分配到新的機關後受訓完畢一定要派「分隊長同一序列職務」,所以不一定要派分隊長,可以派同序列的科員、組員。

      另外,機關也要自己考量還有沒有這些缺可以派,如果已經沒有缺或想保留給其他升遷途徑的人(如消佐班、二技、佐四類等),那機關當然也可以不開三等缺、不收三等錄取的這些人。

  6. 所以外4等滿37歲後,仍然有機會在52或56歲前透過警佐、二技或警大來突破升職限制?

  7. 想請問已經通過三等 能透過再考一次四等分發原縣市隊員職務同時維持俸點嗎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返回頂端